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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直播带货利润分成引纠纷法官释法明理化争议

发布时间:2023-06-02 19:35   浏览次数:次   作者:小编

  当前,直播带货作为一种网络消费新业态正逐渐成为潮流,许多商家跃跃欲试,纷纷希望搭上便车蹭蹭“网红”热度,以扩大自己旗下商品的知名度。然而,潮流虽热,合作方之间却也时常派生出一些矛盾。10月22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就化解了这样一起因“直播带货”而引发的合同纠纷。

  5月初,原告李某为拓宽自己经营的玉器珠宝销售渠道,与被告马某签订了在某直播平台卖货的《合作协议书》,约定李某独家使用马某的网络门店及后台进行货物销售,马某负责平台运营,李某另雇“网红”主播负责带货。双方约定直播所得收入按李某80%、马某20%的比例,分配销售货物款项及利润。

  直播带货合作完毕后,玉石销售收入共计140余万元,均存于马某的直播平台账号绑定的银行卡下。按约定马某应与李某进行结算,但是经李某多次催要,马某拒不结算、拒绝见面并关闭了合作店铺,还将李某垫付的开店保证金2.5万元取走。焦急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尽快保全马某名下的账户及相关房产。

  10月14日,峰峰法院受理此案,安排专人快速审核材料,第一时间做好告知笔录,告知李某有关财产保全的内容、目的、程序、期限以及错误保全的法律后果,以帮助权利人明确不当保全的风险。掌握财产线索后,诉前财产保全法官于当天作出保全裁定,并于第二日就冻结了马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及其所持有的公司账户。

  为了更好地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办案法官通过电话向马某了解了案涉合同的履行情况,并询问其与李某拒绝沟通的原因,马某也向法官说出了背后的原因。原来,马某在与李某在利润分成的过程中出了问题,双方因一时激动语言较为激烈,他一气之下才做出了不慎理智的行为。为了最大限度降低诉讼成本,办案法官分别耐心地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细数调解在当前阶段对双方的有利之处,力劝双方放下芥蒂、重归于好,以便日后能继续合作。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马某主动退还了约定款项。次日,法官依李某申请立即对马某银行账户作出了解除冻结措施,双方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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