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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200万“缩水”成6000直播带货不达标怎么办?丨云间法商经

发布时间:2023-06-03 19:50   浏览次数:次   作者:小编

  当下最热门的商品销售方式就是通过直播带货了,且按“行规”,一般都是带货前商家便需要先行支付带货销售方服务费。那么如果聘请专业公司直播带货发生亏损了咋办?

  2021年1月7日,A公司为了销售自己的产品儿童睡前有声故事投影灯,找到了专业直播带货的B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直播带货合作协议》。

  B公司为A公司商品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带货销售,合作期限为一年。B公司一年内通过各大网络平台销售保底包销额为200万元,A公司需向B公司支付业务费20万元。

  合同履行期间,B公司仅完成了6000余元带货销售额,远未达到协议约定的200万元销售额。

  于是A公司找到B公司,主张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归还已支付的业务费。B公司在交涉中向A公司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分4期,每期退还A公司5万元。嗣后,B公司仍未按约向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原、被告签订的《直播带货合作协议》,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履行中,原告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后,被告未按照《直播带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包销额完成带货销售金额目标且差距巨大,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同时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承诺分批次退还服务款,各批次截止日期到期后,被告仍未按约向原告履行上述款项的付款义务,故该款项根据还款承诺书之承诺理应退还,被告应当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款项。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B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A公司退还业务费20万元。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在签订直播带货合同时,应认真考察签约公司的销售能力与主播专业素质。对于销售目标和相应违约责任尽量作详尽明确的约定,以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后主张违约责任受限。

  公司应当提升竞争能力,强调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模式。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价值导向,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向好向善发展。

  直播带货这一模式兴起时间较短,但发展速度极快,尚未形成非常规范的行业自律及监管。许多商家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主播之间就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后甚至未形成书面文件,更多的是依靠主播、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的个人信誉或口碑。

  即使有了签订合同的意识,但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交易模式基本都是“商家先行支付服务费”,在已明确约定具体销售额的前提下,如果直播销售机构未能如约履行,完成商家的销售目的,那么商家的退款主张通常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原标题:《说好的200万“缩水”成6000,直播带货不达标怎么办?丨云间法商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