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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看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发布时间:2023-06-04 05:22   浏览次数:次   作者:小编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看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以下简称“保荐人”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泰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本上市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司是文化产业振兴、三网融合、媒体融合政策大背景下诞生的新媒体业务运营商。经山东广播电视台授权,公司独家运营与山东 IPTV集成播控相关的经营性业务,曾荣获“山东省重点文化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等称号。公司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新媒体视听内容建设为驱动,充分发挥 IPTV清晰流畅、双向交互等特点,持续增强优质文化内容供应,不断提升 IPTV服务水平,扩大 IPTV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力争将 IPTV打造成文化宣传领域的主力军、主渠道和主阵地。

  公司 IPTV业务基于公司构建的多样化视听节目内容库,通过电信运营商虚拟专网传输,向电视终端家庭用户提供多种视听节目服务,具备直播、点播、时移、回看、智能推荐等多种功能,能够实现与内容消费者之间的实质性互动。在IPTV业务中,公司注重对精品内容、特色内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视听节目内容的选取,构建出多样化的视听节目内容库;根据版权内容类型及市场关注度对视听节目内容进行编排整合,合理设计与管理电子节目指南(EPG),提高视听节目内容选择和观看的便利性;运用流媒体技术、CDN技术、IP组播技术等信息技术保证节目观看的清晰、流畅,提升 IPTV业务服务质量。

  我国 IPTV行业实行牌照管理制度,山东广播电视台持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 IPTV集成播控资质牌照,负责建设山东省 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公司经山东广播电视台授权,独家运营与山东 IPTV集成播控相关的经营性业务,并打造了“海看 TV”IPTV业务品牌。

  我国 IPTV产业链主要包括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信号传输等环节。IPTV业务运营商处于产业中间,在推动产业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公司在 IPTV业务链中承担集成播控运营方职责,主要包括:视听节目版权内容的评估与引入、统一集成和播出监看;直播节目的信号接收、集成、编转码处理和输出;点播节目的采集、加工编排和内容审核;构建版权内容库;电子节目指南(EPG)的设计与管理;与中央 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运营方、电信运营商 IPTV信号传输的对接等。

  公司移动媒体平台服务业务基于云端基础架构为客户提供移动媒体运营整体解决方案,重点聚焦移动视听和政务服务等领域,主要基于自身搭建的“轻快云”平台开展业务。公司通过向各地市、区县电视台、政企单位提供“轻快云”平台服务端口,并根据客户需求实现个性化平台功能,同时提供平台性能升级、运行支持等服务,协助客户建立微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模式的独立移动媒体运营、宣传平台,平台建立完成后由客户主要负责后续的推广、运营等工作。

  公司移动媒体平台服务业务客户以区县电视台为主。客户通过公司搭建的移动媒体运营平台,可实现云存储、音视频直播、图文资料、视频资料发布、用户留言、活动发布、数据统计、账户管理快拍分享等功能,便于各地市、区县电视台及政企单位利用该平台实现内容分享、传播、互动等功能。节目内容审核及发布、用户留言审核等平台内容运营工作主要由客户负责,公司保留对于客户所提供的内容进行删减、下线、停止使用等处理的权力。

  “基于大数据的 IPTV智能推荐系统”荣获 2021 年“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基于大数据的 IPTV智能推荐系统》荣获首 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 赛(MediaAIAC)智能推荐类三等奖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山东省地方金融 监督管理局、中国人 民银行济南分行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入库项目 ——“灯塔-党建在线”网络电视频道项目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入库项目—— 海看网络视听智能化服务平台

  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基于 IPTV大数据 分析的 EPG智能推荐系统

  2018年度山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重点 项目——基于大数据的 IPTV智能推荐系统

  山东省委宣传部、山 东省发改委、山东省 财政厅、山东省文化 厅、山东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许强,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 9月至 2004年 6月,曾任职于济南金钟电子衡器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博西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鲁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区域经理等职务;2004年 6月至 2013年 2月,任 UT斯达康(中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区域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 2月至 2019年 4月,任网络电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 3月至 2019年 11月,任海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 11月至今,任海看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程亚辉,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工学双学士学位,毕业于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爱立信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加入山东网络电视有限公司,历任山东网络电视有限公司技术与产品中心总监助理、副总监、运维保障部总监、播控运维部副总监、总监,2018年 8月至今,任海看股份运维中心总经理。程亚辉先生对公司的技术具体贡献主要体现在技术平台建设、技术体系构建、技术规范制定、技术人才培养、网络架构定型、网络安全规划、运维开发实施等方面,主要负责公司核心业务平台建设和运维。

  隆龙,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吉林动画学院游戏艺术设计专业。曾就职于滨州分众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网络安全主管、技术主管等职务;2010年加入山东广电新媒体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产品开发部总监、研发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海看股份研发中心总经理。隆龙先生主导设计了山东 IPTV播控平台系统架构,完成平台建设及三家运营商的技术对接;2017年起主导技术自主化,带领团队逐步建立起海看云平台和海看数据中心。

  近年来,发行人 IPTV业务受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关于 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推进三网融合实施方案》、《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多部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完善 IPTV播控平台两级架构,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规范对接,促进 IPTV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等发展目标。尽管现阶段公司从事的 IPTV业务受到产业政策的来不利影响。

  根据广电总局《关于 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发[2012]43号)等文件要求,我国 IPTV行业实行两级集成播控平台的架构:中央设立 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由中央电视台负责;各省设立 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由省级电视台负责。公司作为山东广播电视台旗下 IPTV业务的运营主体,取得了相应授权,山东广播电视台授权公司独家运营与山东 IPTV集成播控相关的经营性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运营与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配套的经营性业务。除非山东广播电视台从事相关业务的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被终止,上述授权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IPTV业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公司承担山东 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运营方职责,负责将电视播出信号、视听节目内容等资源进行整合后,规范对接到电信运营商 IPTV信号专用传输网络,进而为 IPTV终端用户提供内容和服务。若公司未能对播出内容进行有效审核,或未能完整并准确地进行编码、对接等操作,或发生软硬件故障等不可预料事件,导致不能保证向运营商提供高质量、内容完整、信号不间断的广播电视节目,将影响公司的声誉并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居民家庭电视收视的主要方式包括有线电视、IPTV及互联网电视等;随着用户收看视听节目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除了电视端以外,PC端、移动端视频也逐渐成为人们观赏视听节目的重要渠道。IPTV与有线电视及互联网电视存在着竞争关系,同时也与 PC端、移动端视频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

  尽管不同的电视收视方式在交互性、流畅清晰度、观看直播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不同类型的视听终端也对应着不同的应用场景,但如 IPTV业务节目内容和服务无法满足终端用户日益增长的需求,未来 IPTV用户数及收视份额因终端市场竞争出现增长停滞或萎缩,电信运营商对终端用户的基础业务定价以及向公司的分成比例存在下降的可能,或者对版权方结算模式的变化,进而导致 IPTV业务每用户月均收入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或将会大幅下滑。

  公司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对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公司的销售收入合计为 90,141.32万元、94,820.58万元及98,959.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96.38%、97.45%及 96.94%。若下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其未来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IPTV业务为公司主要业务,也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根据广电总局的相关政策,公司只能和本地电信运营商合作在山东省区域内提供 IPTV业务服务,不得跨区域经营,因此,在目前的政策规定下,公司 IPTV基础业务的总体用户规模将受限于山东省人口及家庭总规模,当 IPTV用户数量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用户数量增长速度将下降。若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拓展其他不受基础用户规模限制的业务类型,则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在三网融合、信息技术不断进步的背景下,近年来,与网络视听新媒体产业相关的流媒体技术、CDN技术、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超高清技术、IP组播技术、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推荐等新技术不断涌现。为满足 IPTV业务的安全性及稳定性,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技术研发和升级。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3,929.49万元、4,090.85万元及 4,230.60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重的 4.20%、4.20%及 4.14%。如果公司未来无法保证对技术研发的持续投入,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孙参政: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持有 CFA、律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加入中泰证券,曾任职于中信证券,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参与中科软IPO项目、满坤科技IPO项目、西部证券配股项目、洲明科技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洲明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山东路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银绒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仓勇: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曾先后在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负责或参与了丰元股份恒锋信息神农集团等 IPO项目和数字政通非公开、丰元股份非公开、等再融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本保荐人在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简称“投行委”)下设立质控部,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实现项目风险管控与业务部门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同步完成的目标。

  2020年11月 10日至 2020年 11月 12日,投行委质控部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 2020年 12月 1日对本项目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投行委质控部针对各类投资银行类业务建立有问核制度,明确问核人员、目的、内容和程序等要求。问核情况形成的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在提交内核申请时与内核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证券发行审核部在收到本项目的内核申请后,于 2020年 12月 7日发出本项目内核会议通知,内核委员会于 2020年 12月 10日召开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人。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泰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保荐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2020年 10月 13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于 2020年 10月 29日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保荐人经过审慎核查,认为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上市有关议案召集的会议及作出的决议,其决策程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授权程序合法、内容明确,合法、有效。

  (1)保荐人调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确认发行人前身新媒体公司成立于2010年 11月 26日。2019年 10月 15日,海看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海看有限截至 2019年 5月 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 113,574.34万元,108,574.34万元进行折股。其中 37,530.00万元的净资产作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71,044.3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目前,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经超过 3年。发行人目前合法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2)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核查发行人的原始财务报表,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流程及其运行效果,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通过核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访谈和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等方式实际核验发行人业务完整性。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资料及报告期内的重大合同,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公司是文化产业振兴、三网融合、媒体融合政策大背景下诞生的新媒体业务运营商,主营业务包括 IPTV业务和移动媒体平台服务业务,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核查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属文件,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经核查相关方出具的承诺,取得的工商、税务、环保、社保等方面的主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以及公开信息查询,本保荐人认为,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及其出具的相关承诺,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37,530万元,本次拟发行股份 4,17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41,700万元,不低于 3,000万元,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37,530万元,本次拟发行股份 4,17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41,700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0%,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条第(三)项的规定。

  经核查,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1年和 2022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0,095.02万元、37,340.63万元,合计为 77,435.65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因此符合所选上市标准。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条第(四)项的规定。

  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 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保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板块定位 、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要求 022年 12月 30日,深交所发布《深圳 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针对支 创业企业确定了三套标准。发行人基

  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 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 持和鼓励在创业板发行上 情况与三套标准比对如下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1000万元, 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2020年至 2022年,发行人 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3.76%, 2022年研发投入 4,230.60万 元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5000万 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2020年至 2022年,发行人 研发投入分别为 3,929.49万 元、4,090.85万元、4,230.60 万元,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 计不低于 5000 万元

  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 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 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

  发行人主营的 IPTV业务符 合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数 字经济的发展方向,属于数 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

  因此,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三条中的标准(二)和标准(三),属于深交所支持和鼓励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企业。

  “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 IPTV业务和移动媒体平台服务业务,其中IPTV业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I6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为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分类代码 I63)。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数字创意产业下的数字文化创意活动,符合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是国家鼓励、推动的文化产业发展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形成多项核心技术,取得多项技术专利及众多软件著作权,多个项目荣获技术创新、创造、创意奖项,符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具备创业板创新、创造、创意的特征,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三网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4号)等多部政策的出台,为 IPTV业务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关于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等政策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三网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加快广播电视服务升级,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公司所处的新媒体行业作为以创新、创造为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也持续受到政策上的支持。

  IPTV业务是国家三网融合、媒体融合政策的重要实践,也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和发展的行业。IPTV是广播电视在新媒体领域的重要延伸,是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平台和意识形态阵地,关系到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关系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因此,公司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4)查阅了《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就发行人所属行业与相关规定进行了比对;

  作为海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中泰证券承诺,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海看股份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