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
发布时间:2023-06-04 15:04 浏览次数:次 作者:小编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此次《指引》对直播营销平台、平台内经营者、主播、主播服务机构等主体合规性提出要求,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在直播营销活动中,依法制定并公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加强直播营销生态管理,依法履行平台管理责任;要求平台内经营者通过直播销售商品或服务,需要遵守平台规则和合作协议,依法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应当按照平台规则和合作协议,依法对直播营销活动进行规范建设、内容审核以及违规处置;要求主播在直播营销活动中,规范自身行为,履行与平台内经营者的约定,依法向公众推销商品或服务;要求主播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协议开展对直播营销人员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工作,履行信息安全管理、商品质量审核、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依法纳税等义务。
此外,《指引》列明网络直播营销商品(服务)的10项负面清单,并规定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事先进行广告发布审查的商品和服务,不适宜以网络直播形式营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