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关于桂林市司法局2023年新媒体运营服务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司法局2023年新媒体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CGL2023-03-0012、项目名称:桂林市司法局2023年新媒体运营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总金额: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5、采购需求:标项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A 桂林市司法局2023年新媒体运营服务 1 项 详见采购需求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同一单位不同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月4月2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4月28日17时30分止。2、售价:250元。3、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