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盈利模式都有哪些?
通过对2014年互联网公司的各项业务的盈利情况汇总(包含:阿里巴巴、腾讯、百度、360、网易、搜狐、新浪、汽车之家、易车、携程、完美、巨人、盛大、欢聚时代、搜房等)可以看到,中国互联网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是游戏(38%)、广告(25%)和电商(30%),三者相加达到93%。
有人曾经嘲笑谷歌,认为“谷歌就是个卖广告的”。这句话道出了互联网最基本的盈利模式——“流量-广告”模式。
广告模式有两种个形态,一种是“内容-流量”形态,也就是通过精彩的内容,吸引流量,以此作为做广告的基础;另一种是“搜索引擎”形态,代表企业就是谷歌。
早期的互联网企业,其盈利基本都来自于“流量-广告”模式。这个模式是从盈利的角度说,是典型的“交叉补贴”。就是提供服务和产品的一方,并不像使用者收取任何费用,其收益来源由第三方。使用者在使用服务的时候,如果点击了广告,则投放广告的企业负责付款。
目前这种模式是使用最广泛的模式之一,因为他的起步相对容易,有一个好的主题外加一个网站,谁都可以进入这个模式。但是这个模式要做好,却是很难的。至少在中国,把广告模式做好的企业,寥寥无几。
这个模式最大的不足,是他的消费对象并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企业。这限制了互联网的商业价值。直到电商模式的出现……
电商模式有两个变体,第一个形态是直接电商。国内的代表是凡客。也就是自己把自己的东西,写一个网页或者做一个网站来销售。
电商模式起步相对比较晚,我读大学的时候电商只是一个热门的专业,但是没有一个学电商的人认为这是一件靠谱的事情,因为那个时候支付手段非常有限、物流也不发达。卖的人如何收钱、如何送货,买家如何信任卖家,都是大问题。
电商模式的第二个形态,是平台模式。最成功的就是中国的阿里和美国的亚马逊了。也就是自己搭建一个电商平台,建立公共信用、解决支付问题、解决技术问题。有东西要卖的人,不需要什么互联网和计算机知识,只要有货都能卖。这个模式比直接电商模式先进很多,极大地降低了电商的门槛。
电商模式最大的意义,在于他实现了服务提供方和服务使用方的直接对接。不同于第三方支付的广告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实际上是逃避了销售问题。而人们愿意在互联网上直接支付,极大地提升了互联网的盈利价值。
用户愿意花钱购买比如游戏、虚拟货币、虚拟道具、会员服务等娱乐活动/设备等等。
招聘模式其实算不上是一种独立的模式,因为这个模式结合了几种模式的赢利点,有点杂糅的味道。
招聘模式从技术上看,是平台模式,他是搭建一个平台,很多企业参与其中招人。
可惜的是,招聘模式并不是一种大模式,它的信息容量和市场容纳都比较小,创新也很有限。不像广告模式和电商模式,广告模式的出现,可以让互联网诞生许许多多有价值的信息,提升了互联网的内涵;电商模式则可以覆盖丰富商品,进而承载消费者各种各样的需求,这丰富了互联网的商业价值。
希望自己的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直接收费,除了游戏模式、招聘模式以外,成功的案例真是不多。电商模式的大多数商品来自线下的传统商品,互联网自身产品想要收费,难之又难。以前很多的邮箱是免费的,有一段时间一些邮箱企业推出了付费服务,推出不到半年就做不下去了。
互联网服务和产品想要直接收费,要面对两个困难。第一,客户的消费习惯。在西方,音乐和软件的使用,是要收费的,并且西方人有这个消费习惯,而东方则没有。第二,面对免费的冲击(也就是第一种模式的冲击),有很多的网站为了自己的流量,会模仿竞争对手的付费服务,并推出同样的服务却分文不收。这样大量的流量就流到免费的一边。这是为什么付费服务很难做起来的另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