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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三个重要发展方向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3-07-21 03:53   浏览次数:次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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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工业”即传统制造业企业采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改造原有产品及研发生产方式,与“工业互联网”、“工业4.0”的内涵一致。2014年,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应用委员会等国家级产业组织宣告成立,一些互联网企业联手工业企业开始了中国版“工业互联网”实践,“互联网+工业”的大幕已拉开。

  “移动互联网+工业”。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传统制造厂商可以在汽车、家电、配饰等工业产品上增加网络软硬件模块,实现用户远程操控、数据自动采集分析等功能,极大地改善了工业产品的使用体验。这类产品已大量面世,2014年中国智能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达到了22亿元人民币。儿童防走丢智能鞋、儿童卫士智能手表等设备可以随时定位儿童位置,并可通过手机软件查询。智能血压计、智能体重仪、智能手环等健康设备对用户的健康指标可以实现实时监测,自动分析并给出建议。

  “云计算+工业”。基于云计算技术,一些互联网企业打造了统一的智能产品软件服务平台,为不同厂商生产的智能硬件设备提供统一的软件服务和技术支持,优化用户的使用体验,并实现各产品的互联互通,产生协同价值。百度开放了创新智能硬件合作计划Baidu Inside,针对纳入合作的创新硬件提供云存储、图片识别、LBS等互联网技术能力支持。京东也推出了JD+计划和京东智能云,开放了云服务和其他数据处理技术,同时推出一款超级App,用户使用一个账号就能控制家中多款智能硬件产品。

  “物联网+工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工业企业可以将机器等生产设施接入互联网,构建网络化物理设备系统(CPS),进而使各生产设备能够自动交换信息、触发动作和实施控制。物联网技术有助于加快生产制造实时数据信息的感知、传送和分析,加快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华为为中亚天然气管道提供的“数字化油气管道”集成通信解决方案,有效地将管道与压缩机站、计量站、主控中心实时链接,管理人员在北京就能实时了解千里之外的管道现场情况,有助于合理制订检修计划,大幅节约运维资金。

  “网络众包+工业”。在互联网的帮助下,企业通过自建或借助现有的“众包”平台,可以发布研发创意需求,广泛收集客户和外部人员的想法与智慧,大大扩展了创意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搭建了“创客中国”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链接创客的创新能力与工业企业的创新需求,为企业开展网络众包提供了可靠的第三方平台。小米、美的、海尔等企业也各自构建了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众包平台,对接用户需求与全球研发资源,征集产品创意和技术解决方案。

  “互联网商业模式+工业”。互联网给传统产业带来的变革,不仅在新技术应用,而且已经引发商业模式的大变革。随着工业产品接入互联网,生产企业可以依托产品提供服务,企业的收入来源也将从销售产品转向“销售产品+提供服务”,获取持续收入。三一重工已经在设备上增加了通信功能,目前已经有超过10万台设备通过网络与三一企业控制中心及快速反应团队连接。企业控制中心可以运用3G网络、视频远程故障诊断等信息服务系统,远程监控设备的运转情况,并基于工业大数据实现故障预警,有针对性地提供维修等服务,实现了“服务型制造”。

  商贸领域与互联网融合的历史相对较长,多年来,电子商务业务伴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一同发展壮大,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转型升级的阶段,发展前景广阔。

  近年来我国B2B电子商务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2014年B2B电子商务业务收入规模达192.2亿元人民币,增长28.34%;交易规模达9.4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5.37%。同时,B2B电商业务也正在逐步转型升级,目前主要的平台仍以提供广告、品牌推广、询盘等信息服务为主。阿里巴巴、慧聪网、华强电子网等多家B2B平台开展了针对企业的“团购”、“促销”等活动,培育企业的在线交易和支付习惯。

  传统产业拥抱互联网的一种方式就是主动将销售渠道互联网化,并实现“从工厂直达顾客(F2C)”。通过自己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不仅可以减少渠道环节、降低销售费用,更可以和顾客建立直接联系,了解顾客具体特征,进而为细分客户群体精准开发差异化、个性化产品。海尔公司的“海尔商城”为消费者提供新品首发、产品定制等差异化服务,并在家电渠道服务行业中率先支持送装同步服务。通过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海尔的日日顺物流已经实现全国直接配送到乡镇级客户,并在1500多个区县实现24小时内限时达。

  跨境电商是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落脚点。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较快,互联网对于出口企业的助力作用越来越明显。截至2014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进出口额已突破30亿元。一大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走向成熟。外贸B2C网站兰亭集势2014年前三季度服装品类的净营业收入达到3700万美元,同比增速达到103.9%;订单数及客户数同比增速均超过50%。

  “融资难、融资贵”是长期制约我国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互联网+金融”可以整合企业经营的数据信息,使金融机构低成本、快速地了解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效降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而提升贷款效率。“互联网+金融”的融合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该业务与电子商务紧密结合,阿里巴巴、苏宁、京东等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纷纷自行或与银行合作开展此项业务。互联网企业基于大数据技术,在放贷前可以通过分析借款人历史交易记录,迅速识别风险,确定信贷额度,借贷效率极高;在放贷后,可以对借款人的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实现持续闭环监控,有力降低了贷款风险,进而降低利息费用,让利于借款企业,很受小微企业的欢迎。

  2.P2P网络信贷。近两年,我国P2P网络信贷市场出现了爆炸式增长,无论是平台规模、信贷资金,还是参与人数、社会影响都有较大进步。据统计,2014年,P2P平台数量已经达到1575家,全年成交金额2528亿元。P2P规模的飞速发展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开拓了新的融资渠道,也为居民进行资产配置提供了新的平台。

  3.众筹。众筹这种融资模式具有融资门槛低、融资成本低、期限和回报形式灵活等特点,是初创型企业除天使投资之外的重要融资渠道。目前,我国已成立的众筹平台已经超过100家,其中约六成为商品众筹平台,纯股权众筹约占两成,其余为混合型平台。

  4.互联网银行。2014年,互联网银行落地,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融合进入了新阶段。腾讯任大股东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已于2014年12月开业;阿里巴巴任大股东的浙江网商银行也已获批。这两家银行主要依托互联网经营,主要客户定位为小微企业和个人。互联网银行将依靠独特的商业模式与传统银行展开差异化竞争,进而有望带动整个银行业的变革。

  “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诸多便捷和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对信息安全的要求极高。如果出现安全问题,不仅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有可能危及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安全。从这个角度来说,互联网技术是把双刃剑。在优化传统产业、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一旦在技术漏洞、人员管理、数据备份等某个环节稍有闪失,就会出现满盘皆输的局面。

  其次,“互联网+”模式所需要的数据开放程度不够。一方面国家、行业、企业以邻为壑,各自为战,通过独立标准和封闭技术系统阻挡网络联通和数据流动;另一方面,公共数据分散在政府各个部门中不成体系,而且部门壁垒森严,存在难打通、数据开放不足等问题。数据的开放不足会阻碍创新,而数据的过分开放则又会带来安全隐患。所以政府部门需要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更多地开放数据,找到其中的平衡点。

  最后,“互联网+”迅速发展也暴露并放大了一些传统行业存在的风险。由于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向融合产生的新运营模式发展迅猛,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制度都相对来说不够完善,导致一些企业铤而走险,对风险未加以足够的控制。以互联网金融行业为例,互联网金融是个崭新的行业,没有充足的经验可以借鉴,目前的准入门槛低、发展良莠不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控风险相比于传统金融行业更大、并且没有标准化的风控体系,出现了一些经营不善、跑路等现象。在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同时,如何完善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做好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建立严格的风控体系,这些问题都急需解决。

  “互联网+”第一次纳入国家经济的顶层设计,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乃至中国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意义重大。为此应从顶层设计层面制定“互联网+”发展战略,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尽快出台,促进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创新,在技术、标准、政策等多个方面实现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充分对接,并加强互联网相关基础设施的建立。

  1.持续优化基础设施,加速向移动互联网转型。互联网网络架构和布局全面优化提升将进一步增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改善互联网用户的上网体验,并将优化互联网布局,提高全网的通信质量和安全性能。同时,还将带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的规模集聚和创新突破,为促进当地和周边地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促进大数据产业及信息化发展、建议数据开放并制定相应法律和政策。随着云计算模式的兴起以及社交网络、移动计算和传感器等新渠道和技术不断涌现,数字信息的类型和来源变得愈加复杂,规模急剧扩大,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我国信息化法制建设中,应紧紧抓住该历史机遇,制定大数据开放相关立法及政策,积极开展大数据技术应用,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及我国信息化建设。

  3.尽快制定和完善针对电商平台的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方式。政府应尽快制定和完善针对电商平台的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方式,对线上商品和服务的授权准入、流通交易、监督售后、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强规范和监管。同时,加快创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环境,完善电商平台在社会责任方面履行义务。建议立法层面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平台责任制度,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推动国家信息化。

  4.积极鼓励创新创业,释放就业压力。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到新兴产业创业。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发明创造,让创新之树枝繁叶茂。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要落实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

  5.尽快出台《网络安全战略》,加强网络安全立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高度关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利益的三个重要方面”。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监测显示,2014年,网页仿冒等经济信息安全相关的威胁数量继续呈大幅增长趋势,体现出攻击者明显的逐利性。建议我国尽快出《网络安全战略》,加强网络安全顶层设计,完善网络安全相关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