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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7 10:30   浏览次数:次   作者:小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33,467,48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6.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5,553,677.65元,扣除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4,311,497.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1,242,180.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100003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328,66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7.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0,272,098.8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申报会计师费用等)人民币19,534,873.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0,736,225.1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19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号)。

  1、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项目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项目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注:“哈尔滨爱尔迁址扩建项目”、“重庆爱尔迁址扩建项目”已结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1,487.76万元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公司于2021年3月公告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并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20日到位,公司取得募集资金时间较晚,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时,2021年及2022年受外部政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序号 拟调整投资计划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 调整投资计划后预计完工时间 分年度投资进度

  长沙爱尔迁址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竣工,核心功能已经实现,并已于2022年开始投入使用,但目前个别楼层仍在装修完善中,部分工程款未结算、大部分设备款未支付,部分基本预备费未使用,因此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完成。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

  湖北爱尔新建项目未按计划于2022年度建成并投入使用,主要系由于2021、2022年施工进度受外部政策环境等多方面原因影响,目前正在施工之中,预计2023年完工。实际投入的资金为前期的设计费、施工、监理费用等支出。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安徽爱尔新建项目由于公司取得募集资金时间较晚,取得时间晚于项目预计完工时间,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时,受外部政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因此安徽爱尔新建项目目前尚未完工。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上海爱尔迁址扩建项目实际于202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如期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已达72.33%,尚有少量工程款未结算未支付,部分设备款未支付。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

  贵州爱尔新建项目由于公司取得募集资金时间较晚,取得时间晚于项目预计完工时间,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时,2021年及2022年受外部政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因此贵州爱尔新建项目目前尚未完工。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南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主体工程于2021年基本竣工,核心功能已经实现,并已投入使用。但由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较晚,加之受外部政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区域装修尚未完成,部分工程款和设备款尚未结算支付,因此募集资金投入尚未完成。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

  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与IT云化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末完成率较低,主要原因系总部大厦因长沙“蓝天白云”工程的环保要求,建设进度晚于计划进度,同时自2020年起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总部机房建设严重推迟,从而影响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医院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与IT云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无法按期投入。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

  近年来我国眼科医疗服务需求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原因主要在于:(1)随着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年龄相关性眼病患者不断增加;(2)青少年的眼健康状况日趋严峻,特别是近视眼的发病率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3)近年来,网上办公、网上娱乐、网上社交的趋势化加剧了用眼强度,对视觉健康造成更大影响,积蓄了更多眼科医疗服务需求。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眼科疾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加重家庭和社会负担,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政策,旨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相关政策和规划为眼科医疗行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导向和有力的政策保障。受到政策的引导支持,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将在规范中获得更大发展。

  近年来,我国民众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但公立医院的医疗卫生资源有限且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提出了多项政策意见鼓励在医疗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增加医疗服务领域供给,同时对医疗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解决我国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配不均的问题。在国家多项政策的鼓励支持下,我国社会办医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办医快速发展,医院数量、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量、诊疗人次数和入院人数、收入均迅速增长,从而使得社会办医在总体医疗服务市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升。

  本次拟调整投资计划的募投项目涉及医院均为重点省会及直辖市龙头医院。在本次募投项目规划前,公司已在上述各个地区拥有良好的医院布局,扎根多年,在长期运营的过程中通过大量的诊疗手术、优质的患者服务、持续的公益活动,在当地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对市场建立了深入的了解,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树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1)打造区域性眼科中心,进一步提升重点医院在医教研体系下的旗舰带动作用

  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项目涉及医院均为重点区域新建医院或升级改造医院。对这些龙头医院的新建及迁址扩建,有助于发挥这些医院在临床、科研、培训等各方面的引领作用,更好地为下级医院提供支持,加快以区域龙头医院为平台向下级医院辐射的省内连锁服务网络建设,同时带动周边省区医院在医教研领域的持续提升,完善区域横向分级诊疗体系,进一步提高区域内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公司区域影响力,为公司实现新十年战略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2)提升重点医院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扩大覆盖范围,进一步升级临床、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区域性眼科中心

  公司通过对重点省会及直辖市龙头医院的新建及迁址扩建,首先将有效解决这些医院接诊容量饱和的限制,提升其覆盖范围和覆盖能力,有助于顺应当地眼科市场增长趋势,有效满足区域内眼科医疗服务需求;第二,通过对硬件设施、医疗设备、人才团队的进一步升级,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标准,为患者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眼科医疗服务;第三,通过本次对重点区域引领性医院的战略投入,有利于这些医院的长期经营和长远发展,增强患者辨识度;第四,本次医院新建及迁址扩建过程中还将引进一系列科研设备,并建立研究所,与当地领先的相关科研院所展开合作,大力发展学科建设,稳步提升医院学术科研能力,发挥龙头医院的科研平台作用,带动区域内医院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作为全国性连锁医疗机构,公司已在技术、服务、品牌、规模、人才、科研、管理等方面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但随着业务和网络的不断扩张,公司在未来的医疗网络建设、市场拓展和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的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募集资金将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潜力。

  为发挥医疗信息化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医疗信息化发展,为项目执行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我国信息技术行业不断发展,通信、计算机、互联网等技术已经获得全方位的市场开发,应用成熟度高,在硬件和软件产业链的各方面都形成了完备的布局。国内市场中,提供医疗信息化建设的供应商众多,参与的项目种类丰富、具备持续服务能力。互联网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智能终端普及,为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

  公司紧跟时代发展、积极转变思路,结合发展战略、资源整合、新业务规划,从长远发展的高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新的生产力。为确保信息化工作的稳定开展和取得实效,公司统筹规划信息化建设,以此保证信息系统的应用效益,使之更高效地服务于公司业务发展;设立了信息中心全面负责信息化规划、设计、建设、运维、治理和管控。

  公司医师、护士、职能部门人员等在信息化意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方面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公司也已建立了一系列科学的、规范的规范和制度,有助于信息化系统稳定、有效运行,未来能在实施过程中目标准确,使平台的运作行而有效,充分发挥出平台的功能。

  近年来公司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连锁网络快速扩充、各连锁医院业务规模不断增长、接入总部的业务量及业务种类越来越多。公司现有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无法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需求。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兴起也使公司面临新的形势,公司也需把握机会以实现自身在互联网时代的高速发展。

  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变化,居民对眼科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作为全国连锁的眼科医疗机构,需要实时把握患者需求、及时升级业务系统以提高综合服务水平。为此,公司需建设符合眼科连锁医院业务特点的新一代云HIS,用于覆盖院前、院中、院后所有服务环节,优化现有医院服务流程、强化服务理念,同时完成线上渠道和线下服务的结合,丰富对患者的服务方式、提高就医效率、提升就医体验,进一步提高医院业务流量。

  公司致力于提升自有资源的运用效率,聚合内外资源,营造横向有广度、纵向有深度、协同有密度的眼健康生态系统,为中国眼健康事业贡献力量。因此,公司需要建设云协同技术平台,使所有爱尔生态体系的不同角色实现统一的、高质量的、高效的信息流通与共享。在此基础上发挥网络效应、推动跨界协作,建立双边协同或多边协同,实现生态体系内各方的深度连接与互动,在临床医学、青少年近视防控、居民眼健康管理、眼健康保险、眼科相关企业创新等领域协同一致,推进爱尔眼科自身在服务、业务、商业模式的创新,促进眼健康生态体系持续创新、互利共赢。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投资计划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2023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2023年4月25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投资计划调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符合公司内外部影响因素和实际经营情况;调整事宜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