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网红经济”会盛极必衰吗?
最近的一条新闻登上了热搜,大概的内容是说“杭州有5万网络主播,平均每244人当中就有一位……”,说实话,这个数字很有冲击力,但是在我看来,所谓的“网红经济”并不是真正的经济模式,而只是社会岗位需求的一种必然体现。
古代人打仗,抢的是粮食等生活物资;现代人打仗,抢的是石油矿产。掠夺式的经济模型并没有改变,只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掠夺的资源产生了变化。大众端的经济模式也是一样,百年前流行旗袍再度成为现在的“时尚”,说明了人类社会的经济模式始终处于一个“围绕着科技与文明进步的循环”当中。
网红经济,在我看来也是这样。我是亲眼见过街边“打把式卖艺”的团队,凭借着自己的表演,这些团队可以“挣人场”,可以“争钱场”,还可以顺手“带带货”,相信即便是亲自见过“街头表演”的朋友,一定也从影视作品中对这种经济现象有着一定的认知——这是一种古老的模式,不同的,是IT技术的发展可以让“卖艺者”不用受限于街头一隅,而是拥有着让全世界的观众都看到他们的可能性。
所以,我认为如今被吹捧上天的“网红经济”并不是什么本质上的创新,而是传统商业模式随着科技进步而进步的一个应用实例。正是因为如此,我是不怎么接受诸如“网红经济冲击实体经济”这种说法的,实体经济所产生的实体产品,在网络上是造不出来的,对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所种养、制造出来的产品,网络主播们所能起到的作用只是销售。说穿了,售货员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差别只是在于几十年前的售货员听从单位的安排,单位让卖什么就卖什么,而现在网络售货员更倾向于“个体户”的概念,对于自己想卖什么产品有足够的自主权。
在电商模式兴盛的时期,就有着与现在“网红经济”相同的社会论调,认为电商模式会“改变一切”。而实际上呢?销售渠道与销售人员并不会改变社会总需求:一个人一年可以吃掉300斤粮食的食量,并不会因为某某网红销售大米而增加;一个人可以用来消费的收入,也不会因为“网红经济”而改变。就像之前某网络主播宣传“买他售卖的产品是助农”一样,买了他的产品,只是“助了他的供货农户”,对于其他不是给他供货的农户而言,反而是“减少了收入来源”。
网络销售,无论是直播带货还是普通电商平台,都是中间环节。销售环节能够给实体经济带来影响吗?对于个体企业而言,一定会,但是对于某行业或者产业而言,一定不会。比如,人们购买手机,无论有没有网红直播带货,都是要购买的,买这个品牌还是那个品牌,所造成的影响只是在于企业供货端,而不是在于整个手机行业端。手机如此,其它产品也是如此,严格意义上来说,“网红经济”,更多地面向的是企业个体的逻辑,而并非面向行业或者产业经济。
企业选择某网红直播带货,相当于选择了某个自带渠道的销售经理,这个时候,企业需要评估的是投入产出比,私域销售、网络销售、传统商超……都是销售模式,只有直播带货能够带来最高性价比的时候,才会成为企业的首选。
不可否认,任何行业的业内都是有“头部概念”的,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的餐馆一定数量巨大,但这并不影响餐饮巨头赚得盆满钵满;影视作品不一定赚钱,但这并不营销那些超级巨星的天价片酬……。网红经济也是如此,在那些头部主播平步青云的同时,有多少同业者作为分母呢?又有多少企业因为选择了直播带货而赔钱呢?
如果我们把“网红经济”当作传统销售、宣传模式的一种表现,我相信这种模式会一直持续到永远;但如果我们把“网红经济”当作了一种“迷信”,认为付了“坑位费”,请了“大主播”……就一定赚钱?恐怕还是有一些问题的。
合作社、路边摊、农贸市场,小卖部、大型超市、社区便利店、网店、网络社群、团购、直播带货……,在每一个销售渠道模式开始的时候,都会有一些企业抓住风口,可一旦当规则形成,再想利用这些渠道赚钱,画风就变了——因为,你赚钱的前提,是得保证这些渠道先赚到钱。
网红经济是一种纯粹的商业模型,因此,无论你代表的是一个怎样的单位,一定要思考一个问题:网红经济的商业模型已经非常成熟了,在保证那些网络主播赚钱之后,你怎么赚到钱呢?
“网红经济”会在达到顶峰之后趋于平稳,但是否会“衰败”,完全取决于实体经济是否满足于利用网红渠道进行销售的性价比。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当网络销售成为了传统销售模式的时候,实体渠道一定会再度兴盛起来,否则,那些网商平台为什么要开实体店呢?